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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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我局负责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工作已完成,即日起开始发放,请于2016年7月底前到宣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领取(电 话:05632717970)。领取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保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送至本人人 事档案保管机构,归档保存。
原标题:高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特此通知。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