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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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 2016年6月30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 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综合楼513室)
咨询电话:0577-88423592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3张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须在考试前一天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第二轮考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