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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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内容为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第二轮考试
(1)宣传部新闻中心岗位考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综合素质;
(2)农业生物与技术系、园林水利工程系藤桥基地科辅工岗位考试内容为实训操作,主要考察报考者农业园林技术操作水平;
(3)其他教师岗位进行相应专业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当天指定内容,提前1小时备课1节课)。
结构化面试、实训操作考试、试讲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0%+第二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他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7.本公告公示期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7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2016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原标题: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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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