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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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教师已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特殊教育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学校研究决 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2名教师。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报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校2016年 公开选聘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初中教师1个,小学教师1个。
二、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选聘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身心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三)能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爱心,热爱特殊教育。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
(五)在职在编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教学能力较强,参加过手语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能承担特殊教育学校聋教育教学工作。
(六)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公开选聘方案报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审定后,在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发布为期7天(2016年8月10日—8月16日)的公开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政办公室。地址:临翔区忙角社区新安路340号。联系人:赫志晓,龚国仙,联系电话:0883——2135907。
3、每人限报一岗。
4、在职教师需提交原单位同意参加此次招考的书面证明。
5、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手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五张同底2寸免冠近照并填写《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四份,。
考生要保证所提供证件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并严格对照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
根据市委“8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公开选聘方案相关要求,由学校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应聘笔试考试。
8月20日下午16:00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将按成绩从高到低替补面试。
(四)成立公开选聘工作考核委员会
采取全封闭监督管理,由学校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从学校骨干教师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进行命题、阅卷、核分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