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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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教育局12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全国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身体、心理健康。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优秀学科竞赛教练(辅导学生竞赛获教育部门组织的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被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指导师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本科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教龄3年(即2014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报考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温州护士学校、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八中学、温州市第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温州市实验小学、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等10所学校(单位)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地)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教坛新秀(县教坛中坚)及以上;
(2)县优质课一等奖、市(地)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
(3)县课题一等奖、市(地)课题二等奖及以上(负责人或执笔人);
(4)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
(5)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包括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研究生学历)。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市府路490号)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四、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面试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两个环节进行,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