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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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52年,隶属于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受广东省教育厅业务管理,是一所国家级重点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金贸大道23号,现有在校学生近6500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应聘教师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术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8日至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快递)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快递)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金贸大道23号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吴雪莹 老师收,联系电话:0757—85516749,13480252882。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邮件接收截止时间:10月10日下午16:00, 请来电确认。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金贸大道23号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四楼学校办公室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提交应聘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cjxx.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 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 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10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审查结果将于10月13日在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我校 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留意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