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0
luck_lee1101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本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能独立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思维开阔,反应敏捷,处事练达。
(五)中共党员,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或以上学位,身心健康。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