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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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139.129.47.162:8037/login/login.html。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的附件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紧缺人才开考比例不受限制。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