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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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2.专任教师岗位入职后前三年担任辅导员工作。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至诚楼111会议室(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公交357、507、506、622、820、22路公交车联丰立交桥站下车)。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7422165,0574-87422025
3、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bti.net.cn/)的“人才招聘” 栏目下的“人才招聘(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上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3)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身份的,报考时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对报名后无特别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将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6年11月21日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教学秘书、实训管理、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骨干教师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