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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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代码”7至10号岗,应聘人员参加南铁院组织的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与内容详见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招聘考核公告”。考核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达到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四)应聘人员面试时需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上交):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证书)。
(五)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聘用
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23 025-68533098
联系人:殷老师、任老师、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68533011
联系人:胡老师
原标题: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016年非在编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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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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