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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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高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高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高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1月29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高青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12月1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高青县教育局(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3楼组织人事科。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高青教育网(http://www.gqedu.net/)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时间:2016年12月6日(周二)上午8:30—11:30。
地点:高青县教育局(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3楼组织人事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12月8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高青县教育局(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3楼组织人事科。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6年高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2016年高青县教育系统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下列材料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出具的方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