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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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和栖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xjy.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栖霞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在2017年8月1日前必须取得任教学段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区合并招聘的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安排选岗办法,选岗办法在栖霞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70461,025-85562331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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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学新教师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xlsx
2.2017年南京市栖霞区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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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