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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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体检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签约、选岗与聘用
(一)签订就业协议
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签约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选岗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类别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包括1年试用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15-86862328;
县教育局0515-86875992。
八、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面试及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响水县中小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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