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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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广东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8名(第三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语文、物理、生物、地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1个学科共38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授课,即正常上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并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为华南师范大学专场,面谈或专业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面试地点在佛山市高明区。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1年3月1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提供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其中中学教师须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8.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9.本科学历的,在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三场)》。
备注:招聘职位按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学院盖章)等材料。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9∶00至13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②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3月13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6∶00。
③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面谈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
④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在面谈或专业试时现场向工作人员提交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2)。未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办中的有效证明。
③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①时间:2019年3月19-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②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③方式:现场收取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进行面谈。
音乐、美术、体育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科专业考试为钢琴、声乐、器乐,美术科专业考试为素描、色彩,体育科专业考试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6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谈或专业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①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②时间:2019年3月2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③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④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3.成绩计算方式。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②音乐、美术、体育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③注意事项:所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事宜可登陆“学在高明”网站(网址:http://www.fsgmjy.cn/)资讯服务-教师招聘栏目查询。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88282312。
附件: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三场)
2.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
a为促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职工34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佛山市三水区公办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岗位详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学科)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和2018年大学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本区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以及已参加三水区教育系统2018年赴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考试且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得报考)。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其他资格条件如下:
(一)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3.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报考校医岗位的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社会在职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对口(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报考文化科教师岗位的除外,非文化科岗位指:机电、电工、机械、财务、校医);
4.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报考校医岗位的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另外,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或名教师)荣誉称号(含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
2.研究生学历;
3.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以及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2019年1月11- 12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考生须先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现场报名确认(2019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考生经过网上预报名后,还需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没有经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得参与现场报名;仅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经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最迟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如为研究生应届毕业,还需现场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4)本科以上各学段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的提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报考校医岗位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如无法现场提交的,最迟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
(6)个人简历。
2.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4)本科以上各学段成绩表;
(5)暂缓就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的提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报考校医岗位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
(7)个人简历。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的提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报考校医岗位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
另外,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相应类别荣誉证书;
(2)研究生学历证书;
(3)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工作证明(需校长签名);
(4)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证明(职称证书+校长签名的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如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低于3:1的情况,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应聘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不低于3:1,对于应聘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笔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当中递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应聘音乐和舞蹈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钢琴和自选特长表演,其中应聘舞蹈教师的特长表演必选舞蹈项目);应聘美术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色彩和素描);应聘书法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硬笔和软笔);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200米跑、立定跳远、技能考试);应聘电工、机械、机电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应聘校医、财务岗位的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分和面试分按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主考(组长)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录用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凡报名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的,均视为服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分配。
(五)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人员中,凡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三水区中小学校临聘教师库,今后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应聘。
(六)应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谨慎考虑,一旦签约,用人单位将不接受解约申请。在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七)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肖老师;电话:0757-87701328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学科)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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