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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教师岗

2019-06-06 tk_and_pqpwry


山东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山东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6年、2017年、2018年退役的)报考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6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 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p><p>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有34家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引进124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人员,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个小时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属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19年济宁市属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5月30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资格审查部门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连续或间隔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面谈、面试。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写出书面材料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考察、体检情况,由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批准备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进入市属“优才计划”面试环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市直或县(市、区)直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可由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调剂安置到其所属空编事业单位。符合人才编制“蓄水池”使用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县人才编制“蓄水池”,滚动使用,动态管理。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安置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和待遇

(一)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二)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后,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学校引进人才,享受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每人报销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1、“优才计划”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附件5)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19年济宁市第二批市属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

4.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

5.信息发布网站名单

6.应聘须知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时使用)。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18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其中,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中医类的考生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区政府办公大楼424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报考教育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中医类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区政府办公大楼424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教育类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护理类、中医类、教育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等;护理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等;中医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等;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审查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钢城区幼儿园合并岗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见《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 0634-5873011

点击下载>>>

2019年济宁市第二批市属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doc

2016-2018年度全球TOP 二百高校名单.doc

信息发布网站名单.xls

应聘须知.doc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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