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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浙江丽水学院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15-03-27 xredued02


(四)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告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78-227110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丽水学院人事处或用人部门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原标题:2015年丽水学院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公告(2015年第7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浙江丽水学院招聘岗位表.doc

2:2015年浙江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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