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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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精神,现将无锡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