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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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关于县城部分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泰教人 ﹝2015﹞150号)精神,经县教育局同意,实验中学、罗阳二中、实验二小、实验中学(小学部)、罗阳镇小、罗阳二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初中、小学部 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正式教师。
2.教龄须满3年,初中、小学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
(1)参加小学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学年度在学校(小学)须任教上述相应的学科。
(2)参加初中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专业不对口最近三个学年连续任教同一学科的,可参加该学科选调)。
4.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两年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1.实验中学(5名):语文、数学、历史与社会各1名、科学2名。
2.罗阳二中(1名):信息技术1名。
3.实验二小(1名):科学1名。
4.实验中学(小学部,7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1名。
5.罗阳镇小(2名):数学1名、体育1名。
6.罗阳二小(1名):科学1名。
如出现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不选调(县城学校不同学段的教师不参加选调,同学段学校教师被调走,按选调成绩下一名调入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