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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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报名,学院面试推荐,职能部门审核,拟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17日到2015年7月23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2321039
联系人:刘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政编码:313000
原标题:2015年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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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