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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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招聘18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户籍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②、父、母、配偶有一方在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③、 父、母、配偶有一方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就业,并于本简章发布前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④、父、母、配 偶有一方具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 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 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1日11:00—4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cfqrsj.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 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资格初 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 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