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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第一次招聘人员岗位公告

2016-04-28 luck_lee110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定于2016年5月开展第 一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区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相关条件补充说明

1、年龄。30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要求1971年1月1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要求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招聘人员范围。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指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3、工作经历和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考生须于 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 料)、职称、职业资格等。

三、受聘人员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方式、要求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3日9:00时至2016年5月22日24: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报考前应先准备好小一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G 文件,大小为20k以内,建议规格为482像素(宽)*689像素(高)。

(三)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6日12:00时至2016年5月28日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及或上(含免笔试人员)才能开考。对于首次报名时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广州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可按1:2的比例延长报名时间(另文公告),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将取消相应职位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 数。

五、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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