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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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 〔2016〕18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6〕37号)及《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古教人〔2016〕1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网上报 名、现场确认受理、审查及健康体检等程序,决定给予符合认定条件的黄舒蓓等52位申请人员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领取地点: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时未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原标题: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