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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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等有 关规定,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审核认定等程序, 认定陈兴萍等14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林青青等11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小霞等20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林瑞春等13位同志具有高级 中学教师资格、王颖颖等4位同志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温馨提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7月15-20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7月21-22日,届时由申请人持本人身 份证到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代领者须由申请人亲属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其中应届毕业生须等毕业证书出来后持毕业证书原件和 复印件、学历备案表到窗口领取,认定未通过人员也请将相关申报材料领回。
原标题:泉港区教育局关于2016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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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教育局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