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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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 〔2016〕43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6〕37号)及柘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柘教〔2016〕130号)的工作部署,我县2016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网上报 名、现场确认受理、健康体检、及材料审查等程序,决定给予符合条件的12位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原标题:柘荣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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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柘荣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柘荣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