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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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青岛市、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16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教师资格申请人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一、领取时间
2016年7月19日—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领取地点
申请人到受理本人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确认点领取(李沧区、平度市的领取地点有调整),各确认点办公地址如下(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按时领取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按时到相应确认点领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6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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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