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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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河东区教育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人员,请于2016年7月21日(周四)上午9:00—10:00(初中资格)10:00— 11:00(小学资格);下午14:30—16:30(幼儿园资格)携带受理凭证、申请人身份证和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到河东区教育局政策咨询室领取教师资格 证书。
注: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但要求以上证件携带齐全和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原标题:2016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河东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