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8
xredued04
经现场确认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申请人材料,由各高校按规定的时间集中报送到省教育厅审核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1.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材料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海南省内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8)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9)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材料1份。
以上(2)—(9)材料按顺序夹在材料(1)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