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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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申请人,我厅委托各高校对本校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由各高校在10月18日前完成。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准备3张小2寸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同底的彩色相片,2张分别贴在申请表上相片栏,另一张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海南省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8月至10月,《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规格为A4纸;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A4规格,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8.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各高校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退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准确、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确认通过,并在其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工作单位”一栏加盖学校公章。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