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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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 以下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以下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⑵已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超过5年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⑶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又取得非师范类本科学历的申请人;⑷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又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申请人;⑸全日制普通院校按小学教师培养的申请人;⑹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本、专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以上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申请时间与办法:测试申请时间与提供申请材料时间同步。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申请测试的年级、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拟任教学科目一致。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而未申报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3.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为5月9日(星期六),测试地点待定。请于4月下旬到淮安市教育局网站上查看。被测试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于当日早晨7:20前到达测试地点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过时不候。
4.测试方式:采取备课、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5.测试内容: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基本教育素质。备课、上课内容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年级与学科确定。面试采用问答形式,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被测试人当场回答。
6.测试办法:被测试人员带自己申请测试年级学科的同一册教材4本(其中1本由被测人员自己使用,另外3本由评委使用)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内容,然后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上课10分钟,面试5分钟。采取封闭式管理,测试时只准带教材,不准带其他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的备课、上课、面试情况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
7.测试结果:上课、面试两部分均合格者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并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8.政策咨询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处(资格认定)”和“公告通知”栏目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及时查询(咨询电话: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2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