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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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