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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四川邛崃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5-03-20 xredued04


一、邛崃市教育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邛崃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 1 * GB3 ①党校学历除外; = 2 * GB3 ②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 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师范专业应届毕业(全日制师范专业2015届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3.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相关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将材料交由我局转送至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2015年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注意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均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学业成绩单并盖章);

4. 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 = 1 * GB3 ①此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 2 * GB3 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据并盖章;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并盖章;其余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人民政府、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章)

7.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 02888767177、13708031093。

原标题:邛崃市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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