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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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我校即将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我校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现应重新报名)。
三、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各学院统一将材料于5月13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华凤校区行政办公大楼313),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各类表格均可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其它栏目里面下载,申请表请使用网上报名后生成的。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本表,并在表格上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提交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专用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校医院也符合体检条件,请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统一使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学校校医院体检时间安排为5月6日(地点为华凤校区校医院,体检者请空腹)。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7、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除外);
8、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 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13、各学院统一填报《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可发送至rsc2568025@163.com)
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所在单位统一核实原件,由核实人签署“复印属实”的字样并签名后方可交人事处;
四、附件:教师资格认定各类用表(各类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其它栏目里面下载)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教师,并组织各单位教师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认定材料。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人事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