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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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1名教师,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7名教师,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四川外语学院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14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5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道德品行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要求
详见《一览表》。
(三)从业资格
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暂不作要求(但须在一年试用期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如一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5年3月29日)。
(五)专业要求
详见《一览表》。
(六)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招录信息栏目(www.cqhrss.gov.cn)和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nars.gov.cn)招录考试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先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网上只审核照片信息,不审核报名资格),再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只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不到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核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1. 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3月31日下午17:00。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南岸区2015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www.cqzk.cn/2015jygz),从首次报名入口进入,按相关提示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具体要求见网报须知),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岗位间不作调剂。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因报名登记内容失实或报名登记内容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