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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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复试工作,确保复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2015年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科学规范的原则,综合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对学科知识、教学方法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合格并按岗位比例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
三、复试时间 2015年3月23日
四、复试地点
报考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师专一附小、师专二附小、师专三附小相关岗位的复试人员到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参加复试;
报考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海实验中学、海州实验中学相关岗位的复试人员到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参加复试;
报考新海高中、连云港高中、海州高中相关岗位的复试人员到新海高级中学参加复试。
五、复试组织
复试在市人社局和纪检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复试内容
复试按照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采取演课答辩形式,其中部分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或实践考核。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现行教材。
2.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报到。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考点:6:30到等候室报到,7:00开始抽签;
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考点:6:30到等候室报到,7:00开始抽签;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考点:6:50到等候室报到,7:20开始抽签。
参加复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于各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到时缴纳复试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