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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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结合我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辛集市教育局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艺术职业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第二实验学校(乒乓球体育运动学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6日至2001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辛集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岗位条件
此次选聘工作人员共计26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辛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五、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发布信息
1、2019年7月25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到相关人才培养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时间
此次选聘和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已就业人员应聘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
报名网址: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