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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四川达州市通川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3-24 xredued04


根据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达州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达市教资〔2015〕1号)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

申报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30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达州市通川区内;

2.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

3.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小学、幼儿园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心理学)已修学或考试合格。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社会申报人员

确认时间:2015年5月6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确认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内)。

2.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达州华西职业技术学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提交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12日。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以下均指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对格式自行调整,并粘贴好照片);

2. 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并在复印件上写上联系电话)或工作单位证明;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个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据;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院系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6. 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1张(证书使用,与网报照片一致)。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7.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提供);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9. 相对应等级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必须要有自考办签章);

四、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参加

(一)体检时间:

社会申报人员:5月8日;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达州华西职业技术学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2015年5月11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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