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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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认定仅面向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具有攀枝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攀枝花)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原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220房间,地址:东区人民街文景巷18号,攀枝花影城下行300米)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具体认定工作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请于4月1日—4月24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三、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以及具体申请认定工作的安排(包括申请材料的现场审核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相关认定工作的具体事项),其他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一)网上查询网址:
1.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
2.攀枝花教育体育网:www.pzhedu.cn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1.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3317417
2.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东区教育局: 2293506 西区教育局: 5555533
米易县教育局:8175757 盐边县教育局:8657506
仁和区教育局:15983568683
原标题:攀枝花市2015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