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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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自流井区2015年春季继续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流井区教育局办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受理对象
1.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
2.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自贡市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4月1日—4月30日)
1、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注意事项:
(1)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申请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登录密码,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必须一致。
(二)现场确认(5月4日——5月8日)
1、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5月4日——5月8日。地点:自流井区教育局人事股(自流井区政府105室,电话:8205048)。
2、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封面和“承诺书”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在校的学业成绩单并加盖鲜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自流井区教育局网站下载。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份,在自流井区教育局网站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贴上照片。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鲜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