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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四川富顺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3-30 xredued04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今年春季认定工作继续按原来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行(川教资〔2015〕1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二O一五年春季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县公民(系富顺户籍或长期在富顺工作,长期在富顺工作指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并建立档案的人员)。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达相应的等级。

6.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申请程序

(一)网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四川省-自贡市教育局-富顺县教育局”。

网上报名时间4月01日——4月30日;

(二)现场确认

1、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在职教师(含县聘代课教师)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或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由学校或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人事干部初审签字盖章后,集中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确认;社会人员自行到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必须双面打印,本人承诺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过期身份证不予办理)

③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是师范学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是学前教育、幼师等相关专业)

④由本人填写的《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五)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六)。

由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安派出所填写盖章。

⑦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加盖了档案保管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一份;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加盖了档案保管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⑧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有师范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其非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选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成绩

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标准1寸彩色照片1张(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背面写好名字和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学科。(办证书用,请修剪好,上传照片、办证照片必须一致)。

⑩现场确认请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

3、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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