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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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9号)文件精神,我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5年3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两学”考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第二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考生可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教师网查看相关公告。首次认定的师范类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可以免考“两学”。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2、网上申请。
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期间, “两学”考试合格者和首次认定的师范类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已在实行了全国统考的省份参加了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选择好现场确认点,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材料确认。今年九江市市本级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4日-5月22日(正常节假日除外)。其中九江市行政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确认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8日,九江职业大学确认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九江学院确认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申请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以及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和九江广播电视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为:九江市行政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电话: 8983461)。九江学院和九江职大应届毕业生要统一到本校教师资格申报点(九江学院申报点在教务处师范教育科,联系人:杨老师13970238854;九江职大申报点在教务处,联系人:吴老师18507929211)进行集中审查,审查后由学校统一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查确认。
(1)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第二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章);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盖章);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或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首次认定的师范类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