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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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已经出来,两科都合格者,接下来必须要参加有永州市教育局举办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转发永州市教育局的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年春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毕业生及拔高类教师(不在申报岗位的现任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育专业培训
1.培训对象
拟参加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及拔高类教师。
2.报名及培训时间
3月18日—4月10日报名,4月11日—4月21日培训(应部分学员的要求,为压缩培训时间,晚上将安排上课)。
报名电话:0746—6362332,13085427700,联系人:占老师。
3.培训地点
永州电大(社会人员)
湖南科技学院(科技学院学生)
4.培训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和现行教育政策法规。
5.培训缴费
培训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资料费按实收取。
6.培训要求
教师教育专业培训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定点培训。参培对象应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15天的教育专业培训。
教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必备条件之一。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参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专业培训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