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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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芜湖三山区2015年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生(含今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含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人员);民办学校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每人每年只准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工作学校所在地(以学校聘用合同为准)的认定机构申报一个学科,不得一年内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类别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弋矶山医院)。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初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两年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一项单科成绩必须是在2014年2月之前取得的,两学成绩均在2014年2月之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在校读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
四、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5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非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国考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8:00至4月19日18:00,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非国考人员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国考人员直接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选择“芜湖市三山区社会事业局”认定机构,选择“三山区社会事业局人事科(党群办)”确认点。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严格根据规定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