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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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5月10日—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 2:00——4:30
(二)地点:社会报名人员:门头沟区教委办公室
本区教育系统报名人员:门头沟区教委人事科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二、所需材料
(一)报考教师资料现场受理所需材料
1.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市教委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材料;
7.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半年内有效);
8.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姓名)
(二)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参见《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
1、因教师资格证丢失,需补办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
1)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背面写学校姓名)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2、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需办理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 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 原教师资格证书。
4)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学校姓名)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据证明)。
3、补办、换发的办理机构
1)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
2) 高校、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办理。
原标题:关于2015年春季门头沟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及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工作安排的公告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