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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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日程安排,现将乐至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5月8日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
乐至县人民医院(新院)体检部(行政大楼底楼)
三、体检对象
申办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辅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各科体检后,体检报告留在体检科室,由医院统一收取。
2.体检项目中完成抽血和B超两个项目之后方能进食早餐。
3.当天抽血时间10:30结束,请尽量在10:30前完成抽血项目的体检。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部。
原标题:关于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