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资讯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考试资讯> 教师资格考试资讯

2015辽宁连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4-15 xredued04


各学校、社会各界:

根据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按照市教师培训中心部署,全市认定教师资格全部使用教育部统一研制的管理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和认定。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葫芦岛教育网

http://www.hldedu.com)查询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实践能力测试,请到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查看相关安排及要求。

一、相关政策

2015年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范围、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政策方面,按《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辽教发[2003] 89号),《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 73号)和《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通知》(辽教发[2008] 74号)文件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 15号)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按《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2013]40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

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在4月20日—7月18日完成。

1、申请小学、初级中学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25日 —5月29日

实际操作考试、体检的时间及地点,教育局另行通知。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6月14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三、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严格按《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2013]40号)和《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2号)文件执行。参加测试人员于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每年只限报名一次(具体事宜到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查询),5月份实践能力测试,6月初上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于6月1日-6月14日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6月15日-30日持学历证书、综合笔试合格证书、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为二级乙等以上)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辽财非函[2012]44号),教师资格认定收取实际操作考试费180元

五、相关事宜

1、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是连山区户口。

2、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人员到葫芦岛市教育局进行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连山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3、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在连山区公办学校具有20周以上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

4、《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教育教学实践手册》中的“教育教学实践评价(1)”、“教育教学实践评价(2)”由教育教学实践单位盖章并承担责任,一旦发现申请人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报名后生成,《教育教学实践手册》在辽宁教育人才网上下载。

1 2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