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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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4月15-30日)内,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口薄或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七)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八)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须提交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二、现场确认
(一)材料审核
1、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7日;
2、地点: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202办公室)。
(二)缴费:150元/人(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凭缴费回执到教育局202办公室现场报名。(缴费地点: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人张老师。)
(三)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在网报系统中的相片同底同版(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各需一张,其他表格相片由自己本人粘贴)。
三、面试试讲
1、时间:2015年5月15日8:30开始;
2、地点:炎陵县教育局。
四、体检政审
1、体检:2015年5月20日,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2、政审:当地居委会或人民政府负责。
原标题: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
炎陵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