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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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勐腊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者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本地或工作单位在本地,可在勐腊县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凡通过函授、自考等途径取得的非全日制本科文凭的申请人,还需取得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后才能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后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盖章。
6、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
7、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网络申报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6月5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教育局人事股(勐腊县曼塔拉路63号) 联系电话:0691-8126916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相片须粘贴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两份,须盖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7)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
(8)大一寸彩色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相片一致);
(9)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毕业或者非全日制毕业考生将由勐腊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待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5月28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特此公告
原标题:勐腊县教育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