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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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对象
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要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附后,符合免说课条件的申请人员无须参加)。
2.考核地点
扬州市翠岗中学(维扬路459号)
3.时间和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于2015年5月3日上午6: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抵达考核地点。
4. 考核费用
教学能力考核收费120元(5月3日到考核地点缴纳)。
二、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1.考核形式为说课和答辩。
2.说课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范围为扬州市高中段或中职现行本学科、专业所有教材(文化课一律使用高中教材,含必修和选修)。考生无需自备教材,不得将电子设备带入考核地点。
3.认定英语教师资格必须用英语说课并用英文书写说课案。
4.5月5日前在扬州教育网“教育概览”——“人事管理”——“资格认定”栏内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含免说课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5.咨询电话:0514—87318699
原标题:2015年扬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