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xredued04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5〕13号)文件,全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27日—6月17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2015年上半年认定师范教育类院校毕业和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蒙语授课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体格检查表及报告单。
(六)参加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小二寸照片2张。
三、盟教育局认定工作安排(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5日。
(二)体检时间:5月11日—5月22日(工作日)。体检地点:盟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联系人:李桂萍,联系电话:13847921880。(各旗县市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材料时间:6月1日—6月5日。
地点:盟政务服务中心4楼38号窗口。
(四)领取证书时间: 6月29日—7月3日。
地点:盟政务服务中心4楼38号窗口。
(五)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根据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安排自己的认定工作时间。
盟教育局师资科联系人:巴特尔、冯晓蕾
联系电话:8264355,邮箱:xmszk@126.com。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