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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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4月10日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 5月16日、17日将进行高中、中专(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材料确认,现特将现场确认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材料的人员范围
参加现场确认材料的人员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大连市(含大连市各县市区)且申请高中或中专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
2、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都是“大连市教育局”的。
3、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网报成功,处于“网报待确认”状态的。